目标督查科的主要职责
1、根据区局工作安排和决议,起草、制定基层工商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组织相关科室完成对所(队)半年、年终和动态目标考核任务。
3、建立健全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全局动态工作、中心重点工作的督查考核。
4、及时总结、通报工作目标监督检查有关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适时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5、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沈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