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巴工商州办[201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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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奋战四十天 靓丽迎新春”城乡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科室:
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整洁、有序、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巴州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奋战四十天 靓丽迎新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巴区城乡治办[2011]24号]和川工商巴办〔2011〕155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元旦、春节前开展“奋战四十天 靓丽迎新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1月22日
二、 整治重点及内容
1、农贸市场整治:加强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确保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依法经营、食品安全、经营有序;督促市场业主加强物业管理,全天候清扫保洁,确保场内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健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签定下年度市场安全责任书;配合业主加强摊位环境管理,做到摊位整齐,通道畅通,无乱堆乱放,秩序良好。
2、江南丽景天辰D区至二中分校大门区间的整治:对责任区域视线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牛皮癣”、淤泥、杂草等进行清理,对杂物乱堆、污水乱排、摊位乱摆、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废旧物无序堆码等进行整治和规范。
3、参与水宁寺镇三皇村小学至水宁寺镇加油站干道公路沿线卫生的整治。
三、责任分工及要求
1、农贸市场整治
责任领导:各工商所挂包领导;
责任单位:辖区工商所;
责任人:辖区工商所所长;
每周星期一、星期四下午,由责任人组织,责任领导督促,对责任区域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2、江南丽景天辰D区至二中分校大门区间的整治,每周星期一、星期四下午,由值周科长组织,值周领导督促,各科室至少一名人员参加,办公室准备清扫工具、统一派车,确保整治效果。
3、水宁寺镇三皇村小学至水宁寺镇加油站干道公路沿线的卫生整治,由清江工商所抽调人员参与由清江工商所负责。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区域整治不到位、被媒体曝光的单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