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公 室
副主任:王 峰
副主任 : 蒲兴勇
副主任 : 李 惠
联系电话:5280787(传真)
机构职能:
1、负责对区局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负责全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3、负责全局的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全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拟定和上报工作,为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5、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打印、清退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负责局行政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使用;承办局机关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6、按照领导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7、负责局机关房屋、财产、车辆等财产管理、使用、维修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8、抓好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9、负责局机关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机关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工作。
11、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并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好宣传工作。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 教 科
科 长: 王思维
联系电话:5281081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承办全局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
3、负责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轮训、学历教育等工作。
4、配合监察室、法制科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教育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循私枉法。
5、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 务 科
科 长 :李芙蓉
副科长 :赖庆太
联系电话:5281100
机构职能:
1、学习贯彻执行财会法规。切实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2、制定财会工作计划,检查财会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和分析计划的结果。
3、加强财会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各种资金。
4、做好各种证、照、收据的领入、购置和发放工作。
5、负责全局服装的购置、管理、领用、发放工作。
6、指导各基层单位财会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确保基层所财务管理规范化。
7、组织和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8、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 察 室
主 任 : 王家江
联系电话:5281084
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纪律检查、监察、廉政、纠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本单位监察审计和廉政纠风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抓好廉政纠风学习教育。协助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会同法制机构实施执法监督。参与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责任制》的调查和处理;作好《市场监管问现制》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参与罚没物资的处理。
4、受理涉及本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
5、负责对本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各项纪律、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和违反本单位违章制度等行为进行查处,查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6、负责对各所所长、出纳的离任审计及机关各科(室、队)和各所的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监督评价本单位财务计划、预决算的执行、资产的管理、财务经济活动及其效益。
7、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向上级报告本单位廉政纠风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法 制 科
科 长:鲜剑章
联系电话:5281175
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法规宣传培训及部门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当好参谋。